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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宗旨
培養學生具備傳統法學之基本知識,並具面對複雜變遷國際經貿環境所需之財稅、經貿、科技專業法學知能。培養學生具備融整基礎法學與財經法學之能力、以通過就業證照為優先具備實用法律人才之要件、具國際觀之視野與參與國際之能力、並具企業倫理、人文素養與關懷社會的健全人格。
教育目標
培育一般實用型法律人才,培養學生就業所需專業證照為優先,亦鼓勵學生投考公職人員與司法專業實務從業人員
或研究所進修,具備職場倫理與服務人群之胸襟。
證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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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養學生取得就業所需專業證照為優先,學生亦得依其志趣參與國家各種
考試。
就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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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工商企業機構之財經法律專業人員或中央與地方政府法務專員。
研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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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國內外研究所進修深造。
服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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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職場倫理,熱心公益與服務人群之胸襟。
發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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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富有國際宏觀視野之財經法律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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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邏輯思辯與整合分析之財經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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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基礎法學與財經實務結合之全方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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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法律終身學習理念,兼顧獨立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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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網際網路資源,開拓財經法律學術領域。
學程分組
財稅法學組
課程 »
租稅法、會計學、關稅法、審計學、信託法、證券交易法
經貿法學組
課程 »
國際貿易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費法、國際經濟法
科技法學組
課程 »
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生物科技與法律、通訊法、網際網路與電子通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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