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为培植国际法专业人才,鼓励优秀青年致力国际法研究以协助推动外交实务工作,自109年首度设置旨揭奖
学金,本(114)年办理第五届国际法研究奖,相关作业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各大专院校在学进修生,包含学士、硕士或博士后再返校继续进修期间之学生。
2、采认学科之修业成绩如下:
(1)以前年度(不限前一学年度)曾修读国际公法或国际海洋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2)加分项目:曾参加英语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请提供名称及证明文件)加计0.4分。
3、最近学年度两学期学业总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未有任一门课程不及格,且无不良纪录
者(得检附奖惩纪录或/及相关规定证明)。
(二)申请程序及审核方式:
1、申请人应于申请期间填具申请书,并备妥曾修习采认学科成绩单正本、在学证明、自传(内容含自我规划及
志向说明)、6,000字中文或4,100字英文国际公法专题报告、推荐函及着作权授权同意书各1份向所属学校提
出申请。
2、撰写国际公法专题报告请注意以下事项:
(1)经扣除封面含题目、学校系所及申请人姓名等资讯、注解及参考书目后,总字数为中文6,000~6,999字或
英文4,100~5,100字。
(2)评分参考项目:文字运用能力、论述完整程度,资料丰富、引注详实、论述逻辑清晰,原创性、研究结果
具有见解、对学术、外交政策或实务工作提出建议等,以及审查小组认定之项目。
3、由学校依说明(一)办理初审,并依后附格式填具各申请人(倘持护照,拼音请依其登记英文姓名)之「初审意
见表」(请加盖初审单位章戳),并将初审合格之「学生名册」、经学校核章之「初审意见表」并各申请人相
关证件及资料,于本(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以邮戳为凭)下午5点前备文函送本部,本部将组成审查小组
进行复审。
4、本届颁奖典礼举办时间、地点及方式将依立法院预算审议情形及审查小组复审结果,另行通知。
二、本国际法研究奖分为奖学金与佳作奖两项:奖学金部分预定遴选3名受奖生,暂定奖学金额度如下:第一名4万元
,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5千元;佳作奖原则为3名,授予奖状乙纸以兹鼓励;本部均得视当年预算额度及依审
查小组决议后增减名次、名额及奖学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