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人次: 3547

教育目标

  • 设立宗旨
    培育具专业知能、创新意识、企业伦理、国际视野之优秀实用财经法律人才。

  • 教育目标
    ▶  培育一般实用型法律人才,辅导学生考取就业所需专业证照。
    ▶  辅导报考公职人员考试。
    ▶  培养担任司法、财经专业实务从业人员。
    ▶  培养具有法学独立研究能力,报考研究所进修。
    ▶  
    具备职场伦理与服务人群之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