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ㄧ、請有這樣的問題時,請務必先確認您所屬學年度課程規劃的規定(特別是下方備註的規定),最常發生的原因如下:
1、同學常常學分不足128時,就用校訂的通識課去湊足128學分,這是嚴重違反規定的。課程規劃已明定不足128學分的部分,僅可用系上專業課程列入。校訂必修規定的學分,就只能認定課規上規定之學分數,多修的部分完全無法算在128學分最低畢業門檻裏。
2、財法系規定的128學分之認定:校定課程規定學分數+系核心課程規定之學分數+本系專業學程規定之學分數+不足之學分數僅可選修本系另一專業選修學程或本系其他專業選修課程(不含校定必修、體育(五)及體育(六));有的學年度是可以用選本系及外系專業選修課程,以補足128學分。因每屆課規規定不盡相同,故請務必參照所屬學年度的課規規定,但絕對是不可用校定課程(含通識等其它課程)來補足。
3、不是自己總修學分多少全部就都可認列,若重修課程的學分,因課規變更的關係,學分多於原本課規上的(例如:原本2學分,而重修課已變更為3學分),那最終系上認定也僅能認定2學分而已,故千萬別認為總修學分多少就都可認列了,這是要特別提醒各位選課時特別注意的地方。
4、重修生亦常犯另一個問題:因課規變更,故重修科目的學分數少於原本所屬課規規定(例如:原本3學分,重修科目已變更為2學分),若您只是以科目來算的話而沒注意到學分數已變更了,那你的畢業學分就會少1學分,因為少不可抵多,這時您必些多修系上其他專業選修課程學分來補足。
5、若原本課規有的課且是您ㄧ定要修才能畢業的課,但後來學弟妹們的課規都取消沒開了,請您務必至系辦詢問要以修何科目來補認。
二、重要提醒!! 有關是否能畢業的問題,請務必隨時檢視自己是否下方畢業規定您都通過了:
1、所屬課程規劃:
(1)請務必看對所屬學年度之新生課程規劃,切勿看錯學年度了,因為每個學年度之新生課規都不相同,看錯就會修錯課了!!
(2)請確認128畢業學分是否都依所屬課規規定完成了,並請務必詳讀所屬學年度的新生課規上之修讀的每個科目是否都通過,並特別注意課規下方備註說明)。
(3)【本項目特別要留意常犯的錯誤】:不足128的畢業學分絕對不可拿校定課程或通識課程來補足、重補修課程學分數是否與自己課規上的一樣-不可以少抵多、多的也只能認定原本所屬課規上之科目學分而已、通識講座8場有沒按規定的專業力聽完、服學講授課是否有通過、通識課各領域修課科目數是否達學校規定。以上這些都是學生常犯的錯誤,請務必確認。
2、校定畢業門檻:中文能力測驗、英文能力測驗、資訊能力測驗。
3、系定畢業門檻:含智識應用、整合創新、邏輯思辨、溝通能力、企業與社會責任、國際視野等五大領域中之各項門檻之規定。(請至系網à課程規劃à查看大學部”其它修課及畢業門檻規定”à103學年度入學(含)之後之新生畢業門檻及補救措施)。